7月30日,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印发《工业企业周边土壤和地下水监测技术指南(试行)》。同时《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环境监测技术指南(试行)》(总站土字【2022】226号)于即日起废止。
根据指南要求,污染识别通过对收集的资料进行分析,结合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特征识别、判断和确定可迁移至工业企业周边土壤和地下水的特征污染物。
特征污染物一般包括:
a) 企业自行监测工作中识别出的关注污染物;
b) 历史监测发现企业厂界外土壤污染物含量超过GB15618风险筛选值、企业厂界内含量超过 GB36600 第二类用地风险筛选值的污染物,地下水污染物浓度超过GB/T14848中Ⅳ类标准的污染物;
c) 土壤特征污染物参见附录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