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黑臭水体的治理应按照“控源截污、内源治理、水体净化”的基本技术路线具体实施,其中,控源截污和内源治理是选择其他技术类型的基础与前提。
控源截污。针对农村生活污水类、畜禽养殖污水类、水产养殖类、农村生活垃圾类、种植业面源污染类、工业污水类和其他类型的黑臭水体,采取不同的治理方式。
内源治理。对采取控源截污措施消除外源污染后仍存在黑臭的水体,可采取清淤疏浚等内源治理措施。综合评估农村黑臭水体水质和底泥状况,制定清淤疏浚方案,合理确定底泥处置方式和去向,加强淤泥清理、排放、运输、处置全过程管理。水体净化。对拟搬迁撤并空心村和过于分散、条件恶劣、生态脆弱的村庄,鼓励通过生态净化消除农村黑臭水体。推进退耕还林还草还湿、退田还湖和水源涵养林建设,维持渠道、河道、池塘等农村水体的自然岸线。种植水生植物,利用土壤-微生物-植物生态系统去除水体中的有机物、氮、磷等污染物。对于缺水地区或滞流、缓流水体,可以增加水体流动性及自净能力,但要严控以恢复水动力为由的调水冲污行为,严控缺水地区通过水系连通引水营造大水面、大景观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