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采取系列措施,推动化工园区稳妥、有序解决调查评估工作发现的地下水环境问题。
一是移交问题线索。将化工园区调查发现的地下水污染问题线索及时转送地方,督促地方开展问题排查、建立问题清单、拟定解决方案,强化法定义务落实。
二是推动部门联动。推动建立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问题线索通报反馈和信息共享机制,将调查评估发现的问题线索转送相关部门,协力推动化工园区高质量发展。
三是开展试点示范。从调查评估园区中选择12个典型化工园区开展地下水污染管控修复试点,探索形成园区地下水污染源头防控、管控修复的管理模式和技术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