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ll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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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家伙很懒,什么也没写!

注册于 11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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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参照《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中第二十条“有毒有害物质”的定义和范围:1.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规定的有毒有害水污染物名录的污染物;2.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的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的污染物;3.《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的危险废物;4. 国家和地方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管控的污染物;5.列入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内的物质;6.其他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应当纳入有毒有害物质管理的物质。

您好,根据您的描述,经研究答复如下:根据环境保护部《关于实施国家环境监测方法标准问题的函》(环函【2009】131号),环境监测工作中应执行国家有关环境监测方法标准。在没有国家环境监测方法标准的情况下,可使用原国家环保总局《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等出版物中的方法。在相应的方法新标准实施后,应停止使用《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等出版物中的方法。以上答复仅供参考,进一步解答建议咨询标准解释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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