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l15979
xl15979
这家伙很懒,什么也没写!

注册于 1年前

回答
94
文章
112
关注者
3

xl15979 对问题发布了答案

1年前

小方量土壤污染的地块自主开展风险管控和修复,需不需要开展效果评估报告评审?

不需要。《惠企八条》中明确规定:“区县(自治县)生态环境部门要增强服务意识,提前介入、主动指导,负责组织修复完成后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含调查、修复、修复后的再调查情况)评审,加强对修复过程的监督指

xl15979 对问题发布了答案

1年前

小方量土壤污染地块开展风险管控和修复,区县生态环境局需要向市生态环境局请示报备吗?

不需要。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关于印发优化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管理服务八条惠企措施的通知》(渝环办〔2022〕97号,以下简称《惠企八条》)明确规定:满足相关条件的土壤污染责任人或土地使用权人

xl15979 对问题发布了答案

1年前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有效期是多久?

法律未对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设定有效期。如果地块及其周边土壤利用状况没有发生变化,国家或地方土壤环境质量标准没有发生变化,也没有发现新的线索表明调查结论不可信,原则上调查报告一直有效。按照《建设用地土

xl15979 对问题发布了答案

1年前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活动中是必须要聘请环境监理单位吗?

不是。2012年,《关于进一步推进建设项目环境监理试点工作的通知》(环办〔2012〕5号)中要求对环境风险高或污染较重的建设项目试点实施环境监理。2016年4月7日,原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发出通知,明确规

xl15979 对问题发布了答案

1年前

业主单位聘请的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或修复单位、管控或修复后的效果评估单位可以是同一个单位?

不可以。根据《土壤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五条规定,风险管控或修复的效果评估单位和风险管控或修复的实施单位不能是同一个单位。由此可以推定,风险管控或修复单位的自验收环节的检测单位和效果评估环节的检测单位不能

发布
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