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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土壤渗透系数叫做非饱和渗透系数,含水层渗透系数叫做饱和渗透系数。土壤渗透系数和含水率有关系,随着含水量的增加而增加;饱和渗透系数又叫饱和导水率,一般监测方法测定的为饱和渗透系数.(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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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资料收集的途径有很多,如公开信息平台、各种文献、当地气象地质农业部门等,如干燥度可以通过收集气象资料计算、地下水位埋深可以通过区域水文地质条件资料摘取、土壤类型可通过农业部门获取等等。平均不仅是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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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干燥度、地下水平均埋深、土壤含盐量、土壤类型分布图等资料收集的途径有很多,如公开信息平台、各种文献、当地气象、地质、农业等部门,如干燥度可以通过收集气象资料计算、地下水位埋深可以通过区域水文地质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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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利用类型依据《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21010-2017);土壤类型依据GB/T17296-2006 中国土壤分类与代码。 工业用地(建设用地)、农业用地(农用地)为土地利用类型;沙质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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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对于这类项目的管线两旁可向外延伸200m作为调查评价范围,并根据建设项目特征,在土壤环境敏感目标处适当布设监测点位,不强制要求布点数量。该部分点位可不与跟踪监测计划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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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导则只考虑大气污染物沉降到地面且对土壤环境产生影响的部分,沉降量预测与计算方法参照 HJ 2.2 相关方法。本导则只考虑地表径流对土壤环境产生影响的部分,不考虑河 底淤泥与海洋沉积物对土壤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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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周边”指建设项目可能影响的范围,应在工程分析基础上,识别建设项目影响类型与途径,结合建设项目所在地的气象、地形地貌、水文地质等条件判定。(部长信箱等) 一般原则为地表漫流考虑厂界周围50m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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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论证你的项目就好。同一区域,你的建设项目占地范围外其他项目尚未开工建设,现状是农用地,我们就要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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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占地范围内以规划用地为准(具有法律效力的规划),占地范围外以现状用地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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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对影响途径识别后对土壤环境不会带来影响的,可以不开展土壤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譬如III类项目,你可以通过对识别的结果,确定其产生环境影响均可以控制在厂界范围内,根据其土壤环境敏感程度就是不敏感,此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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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根据土壤环境影响识别,无土壤环境污染途径的建设项目可不开展土壤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土壤导则中I类项目“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指的是采用化学处理工艺、使用化学溶剂且涉及重金属的建设项目;仅有化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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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列入不敏感的三种特殊情况:第一,为鼓励污染企业进工业园区,所有入工业园区的企业在土壤环境敏感程度等级判定时视为不敏感,若位于园区边缘,周边存在农田或居民区的,虽土壤环境敏感程度判定为不敏感,但须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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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评价等级相关的内容,关于涂装和热处理分歧是最多的,有编制组的老师也不止一次强调过导则附录B“影响识别”的作用,但是实践起来困难重重。在这里必须要先明确一个概念——什么是大气沉降、地面漫流和垂直入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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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土壤的柱状点的深度怎么确定?工业用地一般需要打多少米才行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