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min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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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家伙很懒,什么也没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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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废水中,经常会有镍超标,本质原因在于废水中有络合剂存在,这种络合剂可能是由于前处理液中存在,也有可能是混排导入,或者是滴漏导致的,镍与络合剂结合 生成络合小分子,导致在加碱的条件下除不去镍,经常见的络合剂包括酒石酸、柠檬酸、苹果酸、EDTA等,这些络合剂分子结构中含有大量的吸附基团,可以把 镍离子直接螯合,导致镍离子超标。

规范性文件表现方式

(一)认定规范性文件应当从内容是否涉及行政管理相对人的权利义务、权利义务是否具有确定性、是否具有普遍约束力和是否具有反复适用性等方面进行判断。公文印发对象、公文种类和公文标题不作为规范性文件判断的标准。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规定的公文种类里,规范性文件较常使用决定、公告、通告、意见、通知等文种。

规范性文件标题多采用“规定”、“办法”、“细则”、“意见”、“通知”和“公告”等,个别采用“方案”、“规范”、“规程”、“规则”、“制度”和“指南”等。

不可以,既然识别出来特征污染物,需要进行检测。

如果没有标准方法,可以参考国际标准,充其量就是不能盖章,但是不能不测

原则上不需要,具体咨询管理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相关政策要求,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以便为后续的开发建设提供决策依据。”疑似有误,该区域用途并非“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目前没有法律法规规范要求商住用地转换为商业用地需要做调查。《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第三条规定“拟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已收回土地使用权的,以及用途拟变更为居住用地和商业、学校、医疗、养老机构等公共设施用地的疑似污染地块和污染地块相关活动及其环境保护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从事过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生产经营活动,以及从事过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活动的用地,变更为商业用地的,需要进行土壤调查;其他类型工业用地变更为商业用地的,未要求强制调查。如果要套用该项规定,需认为原商住用地内有部分“危险废物贮存、利用”

1.有,工改工,不涉及重点行业企业的;

2.工业园区比较复杂,20~25d这样子;普通企业改,15d左右,按照HJ25.1,配上快速筛查数据

环评验收场调这些不是都可以参照政府下发的规范来编制嘛,但是治理实施方案我找了一下似乎没有编制规范

一般检测单位有钻机就可以去取样 没有资质要求,地勘需要地勘单位(有资质)

可以这么考虑问题:周边涉及的特征污染物,可以分析下可能的污染途径(第一阶段),如果有,比如地下水扩散的可能性(周边企业位于上游),考虑到经费问题,你可以仅检测最近地下水点位的这些个污染物。其中,重点分析有无迁移的可能性,不是所有识别的特征污染物都需要第二阶段调查。还有一种办法就是现场快速检测,甲醇乙醇都是易挥发的,你如果是考虑到沉降迁移途径,可以考虑现场快速检测,说实话,沉降是影响最小的。

特征污染物检测及评价要求:1. 场地特征污染物必须进行检测。
2. 针对个别特征污染物无执行标准的,应当采用风险评估方法反推出筛选值进行评价。

风险评估相关参数获取:针对风险评估技术导则中没有给出相关参数的监测项目,可通过查阅其他技术规范或国外相关资料获取相关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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