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来源:政府采购云平台发布时间:2021-06-25 17:32浏览次数:309
项目概况
象山经济开发区(C区)化工集中区地下水污染扩散排查及管控治理方案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政采云平台注册登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7月08日 14: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ZC-212093-C
项目名称:象山经济开发区(C区)化工集中区地下水污染扩散排查及管控治理方案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60万元
最高限价:160万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主要包括地下水监测井的建设、水文地质样品采集、检测及分析、调查及管控(治理)方案的编制等;
合同履行期限:2021年09月30日之前,完成地下水污染扩散排查报告相关资料整理上报,2021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化工集中区及地下水污染严重的所有在产企业(不限于13家)污染管控(治理)方案编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单位最多不得超过3家,以联合体参加投标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提交联合体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1年6月25日至2021年7月2日23:59时止(北京时间)。
2、地点: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政采云平台注册登记。
3、方式:1.本项目采购文件实行“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获取,不提供采购文件纸质版。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前应先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账号注册; 2.潜在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仅需浏览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可点击“游客”,浏览采购文件”直接下载采购文件浏览);3.招标公告附件内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并下载了采购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时间以供应商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后下载采购文件的时间为准)。注:请供应商按上述要求获取采购文件,如未在“政采云”系统内完成相关流程,引起的投标无效责任自负。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供应商应于2021年7月8日14:30时(北京时间)前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逾期或未成功上传电子响应文件,视为供应商放弃响应。
2、供应商提供的备份响应文件,应于2021年7月8日14:30时(北京时间)前,将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和纸质备份响应文件分别密封,递交至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象山县象山港路300号四楼423开标室二];采用邮寄方式的请于2021年7月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前邮寄至本公告第八条所述采购代理机构处(以邮寄签收时间为准),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供应商仅提供备份响应文件的,但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电子加密响应文件者,其全部响应文件无效。
3、特别说明:
(1)“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应为供应商通过“政采云”系统生成的本项目“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对应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并以介质存储的方式(U盘)(以下简称电子备份响应文件),该“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只有在供应商成功上传“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但无法读取时或在解密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时,方可调用“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否则不予调用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电子备份响应文件损坏、格式不符等致使异常情况处理失败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纸质备份响应文件”应为本项目“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打印件,该“纸质备份响应文件”只有当电子评审无法正常进行时,即转为线下评审时方可调用。若在此种情况下,由于供应商未提供或未在截止时间前提供“纸质备份响应文件”而导致该供应商作响应无效处理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五、开启响应文件
时间:2021年7月8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象山县象山港路300号四楼423开标室二]。供应商在线参加磋商。
注:1、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到后,采购代理机构点击【开始解密】,供应商应在30分钟内已完成解密,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都已完成解密,则系统自动结束解密;供应商超过解密时限,默认自动放弃;
2、解密不成功时,如供应商已按规定递交了“备份响应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通过【异常处理】端口对备份响应文件上传、解密;
3、采购组织机构点击【开启标书信息】,开启标书成功后进入评审流程;
4、若因政府采购云平台原因无法读取或电子评审无法正常进行,代理机构将开启所有供应商递交的纸质备份响应文件,以完成评审活动,电子响应文件及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自动失效。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响应,采用电子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参与响应,自行承担响应一切费用。
2、标前准备:各供应商应在磋商前确保成为浙江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响应或响应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CA数字证书相关操作可参考“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
3、响应文件制作:
(1)应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
(2)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响应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6.html),响应文件制作具体流程详见政府采购云平台“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操作指南”(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
(3)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1份,按政府采购云平台要求制作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以用于异常情况处理。
(4)本项目供应商应同时提供纸质备份响应文件。当电子开评审无法正常进行时,即转为线下评审。若在此种情况下,由于供应商未提交纸质备份响应文件而导致该供应商无效响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成交通知书领取方式:根据供应商需求采用邮寄或代理机构现场领取。
5、请各供应商根据本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要约邀请,进行响应要约响应并自觉遵守各项响应承诺;否则采购人有权根据《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向财政部门上报供应商的诚信状况,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予以赔偿。
6、采用邮寄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人应充分考虑邮寄所需的时间,在邮寄发出后及时告知接收人并保持联系,至少在响应截止时间前24小时,与接收人确认邮件送达情况,确保响应文件能按时送达。因响应文件未及时送达引起的相关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7、落实的政策:《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8、本公告发布媒体: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宁波政府采购网”、“浙江中创招投标有限公司公司”网站上公布,公布信息视同送达所有潜在供应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浙江省象山经济开发区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象山县城东工业园映玉路58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张旭峰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65720769
质疑联系人:史宏飞
质疑联系方式:0574-650089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浙江中创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环城西路北段225号/真如中心15楼
联系方式:0574-2782069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询问):徐炅灵、曹景恺、何云海
电 话(询问):0574-27820697
质疑联系人:缑子末
质疑联系方式:0574-27820692
4.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象山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址:象山县丹西街道丹峰西路163号
传真:/
联系人:林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65753557
温馨提示: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