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中“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认定依据是《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还是《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21010-2011)?

发布于 2021-02-08 16:36:41

《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中“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认定依据是《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还是《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21010-2011)?《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引用的是GB50137-2011,据此,农用地用途变更为“绿地、公共设施用地(燃气、供水、供电等)”是否不需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查看更多

关注者
0
被浏览
1.5k
1 个回答
sinosite
sinosite 2021-07-26
污染场地、非正规垃圾场调查工作从业10年,注册环保工程师,很高兴和大家交流技术问题

建议根据2020年11月份自然资源部发布的《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进行用地类别划分。此指南,在整合原《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海域使用分类》等分类基础上,建立全国统一的国土空间用地用海分类。明确了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应遵循的总体原则与基本要求,提出了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的总体框架及各类用途的名称、代码与含义。

撰写答案

请登录后再发布答案,点击登录

发布
问题

分享
好友

手机
浏览

扫码手机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