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前政府已经完成征收的土地,现在其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应当由谁组织开展?
查看更多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规定:土地使用权已经被地方人民政府收回,土壤污染责任人为原土地使用权人的,由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这里所指的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包括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修复、效果评估、后期管理等一系列活动。政府征收的土地可参照该规定执行,由政府或其土地储备整治机构组织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发布 问题
分享 好友
手机 浏览
回到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