锌合金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除尘灰是否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336-103-23类废物?

发布于 2022-12-01 19:25:54

锌合金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除尘灰是否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336-103-23类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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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l15979
xl15979 2022-12-07
这家伙很懒,什么也没写!

锌合金生产过程产生的收尘灰,来源于锌锭和合金成分(铝、铜、铅)等经电炉熔化、搅拌、浇铸成锌合金锭的过程。该过程不属于热镀锌工艺,因此,锌合金生产过程产生的收尘灰不属于《名录》336-103-23“热镀锌过程中产生的废助镀熔(溶)剂和集(除)尘装置收集的粉尘”。其是否属于危险废物需要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予以认定。若经鉴别属于危险废物,应当根据其主要有害成分和危险特性确定所属废物类别,并按代码“900-000-XX”(XX为危险废物类别代码)进行归类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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