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是否按照《危废贮存污染控制标准》,按照危废特性分类收集、分区贮存。
(2)贮存场所地面是否作硬化及防渗处理。
(3)贮存场所是否有雨棚、围堰或围墙。
(4)贮存场所是否设置废水导排管道或渠道。
(5)冲洗废水是否根据排污许可证要求纳入企业废水处理设施处理或按照危废管理。
(6)贮存液态或半固态废物的,是否设置泄露液体收集装置。
(7)盛装危废的容器材质和衬里是否与危废相容。
(8)容器和包装物是否有破损、泄漏和其他缺陷。
(9)是否混合堆存不相容的危废。
(10)是否将危废混入非危废中贮存。
(11)危废经营记录簿、信息平台数据、实际贮存的危废种类和数量,三者是否一致。
(12)针对在常温常压下易爆、易燃及排出有毒气体的危废,产废单位是否进行预处理,使之稳定后贮存。
(13)不能进行预处理的,是否按易爆、易燃危险品贮存。
(14)贮存废弃剧毒化学品的,是否按照公安机关要求落实治安防范措施。
(15)贮存易挥发的危废库房是否密闭,加装废气收集处理系统,处理后达标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