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该基岩为中风化,则可以不需要布点采样,但应该在报告说明情况。
如该基岩为全风化或强风化的,应该布点调查, 并钻探至中风化基岩。
如该基岩为中风化,则可以不需要布点采样,但应该在报告说明情况。
如该基岩为全风化或强风化的,应该布点调查, 并钻探至中风化基岩。
建议通过现场快筛检测仪辅助判断该土层是否需要进行采样分析,若现场快筛结果显示该深度存在异常情况,应取样进行分析检测。
不一定。如果第一阶段调查能说明问题,就不用现场采样。
农用地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应当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根据《土壤法》《关于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法 推动解决突出土壤污染问题的实施意见》(环办土壤〔2019〕47号),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住宅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之间相互变更的,原则上不需要进行调查,但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中环卫设施、污水处理设施用地变更为住宅用地的除外。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遵循分阶段调查的原则。根据HJ25.1-2019,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分阶段开展。其中,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是以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为主的污染识别阶段,原则上可不进行现场采样分析。若第一阶段调查确认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则认为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
具体附土厚度和渗透系数要求需要在技术方案里给与明确。
确定的依据要考虑污染物的迁移可能性,通过风险控制要求,反算其风险管控要求下的覆土厚度。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有些场地需要铺HDPE膜,那么覆土厚度要求就降低得多。
一般而言,黏土常作为阻隔层,渗透系数可以达到10^-7cm/s
可以结合土壤用途考虑,如果规划为水域用地,是否将其中土壤进行清挖处理。如果清挖的话要考虑去向所在地的接收标准。
可以参考效果评估技术导则25.5,其中关于异位土壤验收采样要求。
垃圾场自行监测可以参考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试行)。
垃圾场一般属于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
另外可参考-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其中有相关监测井等布点采样要求。
对于金属类的比较好探测,比如用手持的管线探测仪。
还可以用电法和雷达进行探测,就是有点费钱。
可以根据地下水流场,在污染源周边布设采样点,捕捉污染范围与程度。
另外就混凝土硬化区域,检查下是否有污染迁移的通道,比如缝隙等?
总而言之,目的就是查清是否污染,污染种类、范围及程度。
另外,有条件可以借用探地雷达,高密度电法等物探非接触式方式进行检测。
拿到意见后要按照意见修改完善。另外看地方管理部门要求,是否需要代为上传地块系统。
题目有点不太清楚。是不是说调查后地块现状发生了变化应该怎么办?
如果调查后地块发生了较大扰动,比如原有厂房拆除,或者外来物质堆填等,需要开展补充调查。
确保调查结论的可靠性。
一般而言水泥窑需要具有相关资质才能处理污染土壤。
通过后,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及修复施工公开工作指南》要求,通过评审后原则上20个工作日内将达到风评报告确定的风险管控、修复目标且可以安全利用的地块移除名录,并向社会公开。
1.首先确认通过。
2。通过后,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及修复施工公开工作指南》要求,通过评审后原则上20个工作日内将达到风评报告确定的风险管控、修复目标且可以安全利用的地块移除名录,并向社会公开。
1.如果通过资料收集等初步筛查可以判断农用地无可能污染,不用布点,不用采样,不用检测,下结论即可。
2.如果前期判断有污染可能性针对可能的污染位置布点采样,检测相关识别出来的污染因子。
3.如果不放心,也没有啥前期依据,那就按网格布点,检测建设用地GB36600中45项。
问 如果地下池深度已经到了基岩深度以下,这种采样调查怎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