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患排查只是提了部分可参考的仪器设备,具体识别隐患要根据工艺和实际经验去判断。
重要的是判断是否有污染隐患而不是是什么类型的泵。
隐患排查只是提了部分可参考的仪器设备,具体识别隐患要根据工艺和实际经验去判断。
重要的是判断是否有污染隐患而不是是什么类型的泵。
1、分析生产工艺,如果明确是危废,就不需要采样检测了直接危废处置。
2、如果拿不准,数量也不多,建议参照危废处理,可以不采样。节省检测费。
3、如果量大,可开展鉴别,但存在检测费用高,难下结论的问题。
建议采取措施2.。
在产企业隐患排查不需要取样,结果可以用来指导自行监测。
分析下过程,特别是燃料这块,是电?油?还是其他?
符合土壤法的要求,符合HJ25系列技术导则要求。
最核心问题是把污染种类、范围、程度查清楚。
通过场地内和对照点的样品超标不足以说明土壤背景影响。
需要找更多的资料分析,一是区域调查资料,二是文献资料,三是按照背景值调查方法开展调查确定。
一般比较难解释。
超过筛选值就需要开展风险评估,超管控制一定要开展风险管控或治理修复。
检出限一定要低于筛选值。否则,检测结果无法使用。
GB36600中规范性引用文件,已经对检测方法做了规定,可参照执行。
常规的地块调查没有说15米见不到地下水就不调查了。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中有个15米的界限。
具体深度要根据地块概念模型确定。
HJ 25.2对此有原则性要求:一般情况下,应根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阶段性结论及现场情况确定下层土壤的采样深度,最大深度应直至未受污染的深度为止。HJ 25.1也提出了确定最大调查深度的考虑因素:下层土壤的采样深度应考虑污染物可能释放和迁移的深度(如地下管线和储槽埋深)、污染物性质、土壤的质地和孔隙度、地下水位和回填土等因素。
根据国内污染场地现况,修复或风险管控深度一般不超过30m。
自然资源部门提供的文件确定,比如控制性详细规划。
变更前用地性质,咨询自然部门,如果没有提供可参考历史卫星影响。
具体分类参考最新的《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
对于在产企业,实施全面调查和修复工作往往不现实。
1要及时开展隐患排查,如发现污染隐患,及时采取补救措施,防止污染扩散和加剧。
2加强地下水监测,及时预警污染迁移。
更重要的是源头上采取措施,如避免遗撒,滴漏等,同时做好阻隔防渗,如硬化地面等等。
毕竟污染就会产生责任,就需要付出代价。
建设用地和农用地标准保护的目标不一样。前者保护人体健康安全,后者保护农作物质量安全。
氟化物对农作物影响不大,因此农用地没有明确标准要求。
风险管控一般是通过阻断暴露途径实现。
因此,需要考虑的重点是
1边界条件:水头分布、进水与排水区域、透水边界的类型与位置等;
2地质特性:地层渗透系数、孔隙比、透光度、地质单元的厚度、位置和范围等;
3水质条件:水质背景值、污染物种类与浓度、污染范围等。
核心:要把弱透水层的分布要摸清楚。
不是,调查随时可以进行,拆除搬迁完,如有必要,需补充调查。
问 请问隐患排查里面提到了磁力泵和屏蔽泵,这两种类型的泵使用的是静密封,是不是说只要发现泵有漏油这种情况就说明泵采用的是油封,不属于以上两种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