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测方法可以找下GB36600中的有关建议。
检测方法可以找下GB36600中的有关建议。
土十条67条规定,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生产经营用地的用途变更或者在其土地使用权收回、转让前,应当由土地使用权人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即使不是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鼓励开展调查工作,为可能的污染责任划分提供基本依据。
1,废弃物算作污染源,进行清理。
2,如果是危险废物名录中的物质,无须取样,鉴别,参照危险废物管理。无须采样。
3,如有必要鉴别,确定是一般工业固废,可委托开展鉴别,按照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有关要求开展鉴别等工作。
ps,说明一个东西是危险废物容易,说明不是危险废物比较难,有些情形,可以直接从严,按照危险废物管理。没毛病。
按照HJ25.3风评导则计算即可,虽然算出来没啥风险。
调查工作建议在拆除完后开展。如果拆除前开展了调查,拆除后应进行补充调查。
HJ164主要针对地下水长期监测井,如果是场地调查的监测井,用完应该妥善处理,不可造成污染通道。
具体井管高度,要根据实际情况处理,比如在路中心,那就需要和地面平。如果要在树林等不易发现的地方,就高一点。原则还是便于使用。
隐患排查只是提了部分可参考的仪器设备,具体识别隐患要根据工艺和实际经验去判断。
重要的是判断是否有污染隐患而不是是什么类型的泵。
1、分析生产工艺,如果明确是危废,就不需要采样检测了直接危废处置。
2、如果拿不准,数量也不多,建议参照危废处理,可以不采样。节省检测费。
3、如果量大,可开展鉴别,但存在检测费用高,难下结论的问题。
建议采取措施2.。
在产企业隐患排查不需要取样,结果可以用来指导自行监测。
分析下过程,特别是燃料这块,是电?油?还是其他?
符合土壤法的要求,符合HJ25系列技术导则要求。
最核心问题是把污染种类、范围、程度查清楚。
通过场地内和对照点的样品超标不足以说明土壤背景影响。
需要找更多的资料分析,一是区域调查资料,二是文献资料,三是按照背景值调查方法开展调查确定。
一般比较难解释。
超过筛选值就需要开展风险评估,超管控制一定要开展风险管控或治理修复。
检出限一定要低于筛选值。否则,检测结果无法使用。
GB36600中规范性引用文件,已经对检测方法做了规定,可参照执行。
问 各位老师,请教一下,有涉及生产杀虫双(单)企业地块的调查报告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