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规的地块调查没有说15米见不到地下水就不调查了。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中有个15米的界限。
具体深度要根据地块概念模型确定。
HJ 25.2对此有原则性要求:一般情况下,应根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阶段性结论及现场情况确定下层土壤的采样深度,最大深度应直至未受污染的深度为止。HJ 25.1也提出了确定最大调查深度的考虑因素:下层土壤的采样深度应考虑污染物可能释放和迁移的深度(如地下管线和储槽埋深)、污染物性质、土壤的质地和孔隙度、地下水位和回填土等因素。
根据国内污染场地现况,修复或风险管控深度一般不超过30m。
问 各路大神,请教一下,场地调查里,15米如果打不到地下水将不做地下水调查,这条有标准依据吗,出自哪里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