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土壤环境项目—260.0万

发布于 2021-02-05 19:43:15

项目概况

龙岗区土壤环境管理技术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本公告附件中)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2月23日10:00(北京时间)前网上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ZDL2021336488(CLF0120SZ16ZC90)

2.项目名称:龙岗区土壤环境管理技术服务项目

3.预算金额:2600000.00

4.最高限价:2600000.00

5.采购需求:土壤是构成生态系统的基本要素之一,是人类赖以生存与发展的基础性自然资源。保护好土壤环境安全不仅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也关系生态文明建设和国家生态安全维护。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2016〕145号)和《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土壤环境保护和质量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深府办〔2016〕36号),推动深圳市生态文明建设进程,稳步推进全市土壤环境保护和质量提升工作,各级政府部门需加强土壤污染管控。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号)、《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第 42 号)、《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生态环境部令第 3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近期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3〕7号)、《关于保障工业企业场地再开发利用环境安全的通知》(环发〔2012〕140号)、《关于加强工业企业关停、搬迁及原址场地再开发利用过程中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环发〔2014〕66 号)、《关于城市更新实施工作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二)》(深规土规〔2017〕3号)、《市人居环境委员会关于部署应用全国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信息系统的函》(深人环函〔2017〕1689 号)、《深圳市土壤环境保护和质量提升工作方案》(深府办〔2016〕36号)等文件的有关要求,自2017年起,将土壤环境调查评估结果作为土地使用划拨、出让、作价出资及租赁的前置条件,经调查评估确认符合项目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的地块,可进入用地程序;不符合项目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的地块,须治理与修复并达到要求后,方可进入用地程序。

为了系统推进龙岗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结合龙岗区实际情况,拟委托第三方技术单位开展龙岗区土壤环境管理技术服务,利用第三方专业机构的智力辅助解决土壤环境问题,提高决策科学性,加强保障人居环境健康和农产品质量,促进土壤资源永续利用具有重要意义。

6.合同履行期限:1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计算。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9.其他: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为深圳市财政局。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要求投标人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以及《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8.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信用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三、获取招标文件

凡已注册的深圳市网上政府采购供应商,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可于 2021年2月5日22:00至2021年2月23日10:00(北京时间)时期间登录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人如确定参加投标,首先要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报名投标,方法为登录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szzfcg.cn)后点击“应标管理→投标响应”或“应标管理→确认邀请”;如果网上报名后又不参加投标,应再到【应标管理】→【投标响应】功能点中点击“撤销响应”;如果网上报名后上传了投标文件,又不参加投标,应再到【应标管理】→【上传投标文件】功能点中进行“撤标”操作;如果是未注册为深圳政府采购的供应商,请访问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先办理注册手续,再进行投标报名。在网上报名后,点击“应标管理→下载招标文件”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21年2月23日10:00 (北京时间)时之前上传到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具体操作为登录“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szzfcg.cn)”,用“应标管理→上传投标文件”功能点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最大容量为100MB,超过此容量的文件将被拒绝。

2.开标时间和地点:定于2021年2月23日10:00 (北京时间)时,在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中国经贸大厦10DE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公开开标。供应商可以登录“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szzfcg.cn)”,用“采购项目查询及管理→查看开标一览表”功能点查询开标情况。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采购文件澄清/修改事项:2021年2月17日18:00(北京时间)时前,供应商如认为采购文件存在不明确、不清晰和前后不一致等问题,要求对采购文件作出澄清的,可登录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szzfcg.cn),在“应标管理→提出采购文件澄清要求”功能点中填写需澄清内容。2021年2月19日18:00(北京时间)前将采购文件澄清/修改情况在“应标管理→采购文件澄清/修改查询”中公布,望投标人予以关注。(重要提示:“提出采购文件澄清要求”不等同于“对采购文件质疑”,供应商提出的澄清要求内容如出现“质疑”字眼,将予以退回。供应商如认为采购文件存在限制性、倾向性、其权益受到损害,需对采购文件进行质疑的,应在采购文件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网下向采购代理机构递交书面质疑函。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四十二条“供应商投诉的事项应当是经过质疑的事项”的规定,未经正式质疑的,将影响供应商行使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的权利。)

3.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和三年内禁止参与深圳市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4.本招标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szzfcg.cn)上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5.本项目不需要投标保证金。

6.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等)、《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等。

7.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1)法定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szzfcg.cn)、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zfcg.sz.gov.cn)。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2)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chinapsp.cn)。

3)以上媒体公告内容不一致的,以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zfcg.sz.gov.cn)的公告内容为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深圳市生态环境局龙岗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白灰围一路1号

联系方式:李先生0755-28948250

2.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中国经贸大厦10A、B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廖小姐

电 话:0755-8837 7571或7572转2321

邮 编:518040

邮 箱:cailiansz@126.com

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

2021年02月05日

附件:
采购文件ZBS:-点此下载-
采购文件PDF:-点此下载-
采购文件DOC:-点此下载-
(如工程类项目,还包括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招标文件:请下载并使用相应的投标书编制软件打开招标文件(.zbs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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