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修复效果评估报告评审情况的通报(2020年6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发布于 2021-02-19 21:09:45

浙江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修复效果评估报告评审情况的通报(2020年6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号)、《生态环境部办公厅、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及修复效果评估报告评审指南>的通知》(环办土壤〔2019〕63号),现将2020年6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浙江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修复效果评估报告评审情况予以公开。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2021年1月15日


浙江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修复效果评估报告评审情况表

(2020年6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注:1、排名不分先后,按报告编制单位名称拼音顺序。

2、一次评审通过数按照一次通过专家审查会的报告个数计。


1 条评论

发布
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