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号)、《生态环境部办公厅、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及修复效果评估报告评审指南>的通知》(环办土壤〔2019〕63号),现将2020年6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浙江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修复效果评估报告评审情况予以公开。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2021年1月15日
浙江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修复效果评估报告评审情况表
(2020年6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注:1、排名不分先后,按报告编制单位名称拼音顺序。
2、一次评审通过数按照一次通过专家审查会的报告个数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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