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监督性监测项目招标—240.0万

发布于 2021-03-25 18:45:57

项目概况

2021年广州市生态环境局白云分局重点企业监督性监测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州市白云区政民路17号二楼206办公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4月13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YZXZB2021-006

项目名称:2021年广州市生态环境局白云分局重点企业监督性监测项目

预算金额(元):2400000

最高限价(如有):2400000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2021年广州市生态环境局白云分局重点企业监督性监测项目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一) 采购项目品目:C1699(其他环境服务)

(二) 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包组一:

1.服务片区:钟落潭镇、太和镇、龙归街、大源街、永平街、京溪街、同和街、景泰街、嘉禾街、云城街、鹤龙街、黄石街;

2.监测任务: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应急监测、环境管理需要的其他监测任务以及送样检测;

3.最高限价:人民币120万元。

包组二:

1.服务片区:江高镇、人和镇、均禾街、新市街、棠景街、三元里街、同德街、松洲街、金沙洲街、石井街、石门街、白云湖街;

2.监测任务: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应急监测、环境管理需要的其他监测任务以及送样检测;

3.最高限价:人民币120万元。

监测任务主要是对白云区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应急监测、环境管理需要的其他监测任务以及送样检测。监测任务涉及铜、锌、镍、铅、镉、汞、砷、铬酸雾、硫酸雾、氯化氢、苯、甲苯、二甲苯、三甲苯、总VOCs、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二氧化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低浓度颗粒物及油气回收(密闭性、液阻、气液比)、土壤中的重金属、辐射等,具体以当年广州市生态环境局白云分局实际委托的监测任务为准。

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

(三)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四)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广州市白云区财政局

4、其他:本次采购标的的行业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必须是《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所规定的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注:若投标人为符合《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则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若投标人为符合《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则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提供2019或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0或2021年度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供应商无须提供该证明材料,仅需提供已完成系统对接的相关网页证明文件);

3.提供2020或2021年度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供应商无须提供该证明材料,仅需提供已完成系统对接的相关网页证明文件);

4.提供2020或2021年度任意1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供应商无须提供该证明材料,仅需提供已完成系统对接的相关网页证明文件);

5.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二)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及附表(包括计量认证项目和授权签字人及其授权签字领域),在服务期限内未能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的不得承担监测任务。资质认定计量认证附表必须同时包含有组织废气和无组织废气中的铜、锌、镍、铅、镉、汞、砷、铬酸雾、硫酸雾、氯化氢、苯、甲苯、二甲苯、三甲苯、总VOCs、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二氧化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低浓度颗粒物及油气回收(密闭性、液阻、气液比)、土壤中的重金属、辐射。

(三)投标人应提供《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四)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六)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由资格性审查人员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七)成功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3月23日至 2021年3月30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 ,下午14:30 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白云区政民路17号二楼206办公室

方式:现场购买或电汇购买

售价(元):3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4月13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广州市白云区政民路17号二楼203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采用以下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1.电汇购买:

1)将招标文件费用汇入:

收款人:广州市白云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广州政通路支行;

账号: 3602074109200341435;

并请注明事由:BYZXZB2021-006标书款。

2)将汇款底单、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招标文件领购申请表(word版)发至我司邮箱:gzbyct_zx@163.com;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白云分局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启德路5号联边公园3号楼

联系方式:020-370635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州市白云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广州市白云区政民路17号

联系方式:020-325865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肖工

电话:020-32586506

广州市白云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相关附件:

2021年广州市生态环境局白云区分局重点企业监督性监测项目委托函.pdf

招标文件-2021年广州市生态环境局白云分局重点企业监督性监测项目发售版.pdf

附件:采购文件领购申请表.docx

白云区环境监测服务中标检测机构监督考核管理规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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