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黟县重点区域水稻田镉污染土壤安全利用钝化阻控技术服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建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南京市龙蟠路151-1号赞成湖畔居商务楼4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6月02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JC210501
项目名称:黟县重点区域水稻田镉污染土壤安全利用钝化阻控技术服务
预算金额:188.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88.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一、招标条件
本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黟县重点区域水稻田镉污染土壤安全利用钝化阻控技术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国有资金188.00万元;招标人为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总体要求:针对黟县田川片区镉污染稻田开展农艺调控+钝化阻控技术示范,示范面积为300亩。2.工作内容:(1)提供黟县田川片区镉污染稻田农艺调控+钝化阻控技术服务工作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对施工技术方案进行审阅和优化、各项措施技术服务等;(2)提供项目配套的稻田镉钝化材料;(3)配合完成项目区土壤与农产品过程监测、效果评估;(4)配合项目示范宣传和推广,对黟县田川片区镉污染稻田钝化阻控技术治理成果进行总结凝练,形成总结性成果材料。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履行期限:2021年6月~2021年12月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项目按照采用以下第(4)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服务。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_%。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_%。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如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并在投标文件中申明。由同一专业的供应商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并以投标全权代表方的应答材料作为商务评审的依据;由不同专业的供应商组成联合体,首先以投标全权代表方的应答材料作为认定资质以及商务评审的依据,涉及行业专属的资质,按照所属行业对应的供应商的应答材料确定;(2)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的法定准入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5月13日 至 2021年05月20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江苏建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南京市龙蟠路151-1号赞成湖畔居商务楼4楼
方式:投标申请人需持《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到指定地点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本公告发布之日即为指定地点投标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6月02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6月02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建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地址:南京市龙蟠路151-1号赞成?湖畔居商务楼4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其他
1.供应商应提供下列资格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企业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个体工商户提供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自然人提供自然人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人上一年度或近期的财务报表或者投标人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财务报表至少应包含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利润表,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和自然人的资信证明提供任一银行均可,不要求基本开户银行);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或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满足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无;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项目实施所必须的许可资质证明材料):无;
(8)投标人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书);
(9)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要求的资格证明材料:《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
2.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确定潜在投标人,招标人将邀请全部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4.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详见招标文件。
5.其它说明
(1)本项目设有投标最高限价,具体见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
(3)本公告为第1次公告。
2、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纪委。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蒋王庙街8号
联系方式:赵工 025-852872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建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玄武区龙蟠路151-1号赞成湖畔居商务楼4楼
联系方式:张工 025-85438960-80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 话: 025-85438960-8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