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项目—550.0万

发布于 2021-05-20 17:09:19

项目概况

2021年温州市瓯海区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6月08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QZB-OHQ-2021051815

项目名称:2021年温州市瓯海区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

预算金额(元):5500000

最高限价(元):1543200,2018600,19382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梧田南单元C-16地块等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15432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见招标文件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茶白片区南北村单元A-04地块(南堡汽车城)等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20186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见招标文件
备注:

标项三:
标项名称:潘桥单元E-07、E-10地块等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19382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3,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1年06月0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

方式:网上下载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6月08日 09: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投标,投标供应商无须前往评审现场。

开标时间:2021年06月08日 09:30

开标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投标,投标供应商无须前往评审现场。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关于温州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的通知》各位供应商:为了进一步扶持中小企业优化温州营商环境,根据《温州市财政局关于温州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的通知》要求,温州政府采购项目现已开通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合作银行活动,有意向供应商根据文件要求提交《温州市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意向银行选择表》。详细操作及流程请点击:https://ggzy.wzzbtb.com/wzcms/ggtz/50415.htm

3.其他事项:1、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 “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本公告附件《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参与在线投标时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400-881-7190。 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 2、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 3、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视为投标无效。4、特别说明:根据《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令102号)明确规定: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的购买主体和承接主体。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温州市瓯海区土地储备中心

地 址:温州市瓯海区行政中心4号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贾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56599655

质疑联系人:麻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7-565996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杭州华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温州市鹿城区牛山北路13号牛山商务大厦9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雷雪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968911049

质疑联系人:苏红

质疑联系方式:13858125976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温州市瓯海区财政局

地 址:/

传 真:/

联系人 :徐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7-88522238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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