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土壤污染修复环境与工程监理招标公告—228.0万

发布于 2021-05-28 12:52:18

白云区黄金围货运站地块土壤污染修复

环境与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根据《黄金围货运站地块开发工作委托合同》约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实施)、《关于印发广州市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环境管理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穗环[2018]26号)要求,广州交投置业有限公司现对白云区黄金围货运站地块土壤污染修复环境与工程监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黄金围货运站地块位于白云区石井街,南至鸦岗南大道,东至武广铁路,北至地利窑,西至联滘路。

2.2项目概况:黄金围货运站地块占地面积158834.64平方米。根据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表明,地块土壤存在重金属砷污染及有机物石油烃(C10-C40)污染,须开展土壤污染修复工作。

2.3招标范围:白云区黄金围货运站地块土壤污染修复工程项目监理服务。具体内容详见合同条款。

2.3.1标段划分:本项目设1个标段。

2.3.2服务范围:

中标人的监理工作包括本修复工作的环境监理、工程监理,以及代表委托方的项目组织、协调工作。

1.中标人须依据《黄金围货运站地块土壤污染修复方案》(修复技术方案)内容,结合本地块实际情况, 根据法律法规及广州市环保政策要求,编制《环境监理大纲》(包括工程监理)、《环境监理方案》(包括工程监理),确保修复场地内无残留污染超标土壤,《修复效果评估报告》达到省、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验收备案条件,最终完成广东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移除工作。项目完工后的质保工作以及内外所需的各项协调事宜,并顺利通过各级主管部门验收。(具体验收程序及验收部门,以现行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规定为准。)

2.中标人除按照监理工作规范、监理大纲和经审批的监理方案,负责本修复工作的全部监理工作外,还需代表委托方负责本修复工作所需的一切内外协调和组织工作。主要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作收尾阶段、工作结算阶段及工作质量缺陷责任期阶段、风险管控阶段的质量控制、安全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工程创优等监理工作;按照经批准的《土壤污染修复环境监理方案》,负责治理与修复工作的各项环境管理、检查、监测、检测等一切相关工作;负责组织项目所需的各项报审报批和内外协调、沟通工作;配合委托方、第三方机构、相关职能管理部门的各类检查、检测、监测、效果评估等工作;代表委托方负责组织验收、结算、保修等工作。

2.3.3服务期:监理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全部治理与修复工作、经生态部门验收合格、完成移交(含资料移交)、且完成保修期满和项目结算之日止。

2.3.4监理服务费最高投标限价:228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下列资质:

3.1.1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1.2具备建设项目工程环境监理能力评价乙级或以上资质。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3.3 拟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同时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并具有本科或以上的学历。(应提交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执业证书等证明材料、投标截止日期前半年社保证明材料,社保缴纳单位必须与投标报名单位一致。(以加盖有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印章的社保证明文件为准)

3.4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②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一)。

③ 投标人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了企业诚信档案,且拟担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以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查询信息为准)。

④自2016年至递交本项目投标文件截止独立承接过1个以上(含1个)土壤污染修复工程监理项目业绩,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⑤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七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⑥投标人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5 月27 日至2021年6 月 2 日,每日上午 10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6 时(北京时间),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登记32窗口(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4.2投标申请人投标登记时须提交的资料如下:

4.2.1附件二《投标申请人投标登记提交资料一览表》,按顺序装订成册,打印总目录;

4.2.2《投标登记申请表》(申请表格式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下载);

4.2.3以上资料一式两份;

4.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与评标同时进行。

4.4招标失败的情况

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或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申请人不足 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重新组织招标。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1年 6 月17 日上午 9 时 00分至 9时3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开始时间:2021年 6月 17日 9 时30 分(北京时间)

5.3开标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4开标室(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5.4若已购买招标文件而决定不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通知投标代理机构。

5.5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招标代理)拒绝接受。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州交投置业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18号嘉业大厦20层东侧

联 系 人:林工

电话:020-89887834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菲达建筑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广州大道中289号新闻中心B座19楼

联 系 人:龚工

电话:020-34968265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交投置业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18号嘉业大厦20层东侧

电话:020-89887834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广州大道南1800号

电话:020-84013755

招 标 人:广州交投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菲达建筑咨询有限公司

附件一:投标人声明

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州交投置业有限公司

本公司就参加白云区黄金围货运站地块土壤污染修复环境与工程监理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登记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登记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没有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问题;本公司没有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在投标登记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本公司没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围标串标行为(以行政主管部门或法院或检察院书面认定为准),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本公司没有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施工工作;本公司与本项目的招标人、设计单位、招标代理均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项目的承包单位以及检测材料和检测设备供应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六、本公司承诺,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贵司提供的格式签订《廉洁协议书》。

七、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注:本条由投标申请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八、本公司不存在下列任何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7)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年月日

附件二:投标申请人投标登记提交资料一览表

投标申请人投标登记提交资料一览表

工程名称:白云区黄金围货运站地块土壤污染修复环境与工程监理

投标人(盖章):

附件:
白云区黄金围货运站地块土壤污染修复环境与工程监理招标公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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