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项目采购公告——420.0万

发布于 2021-09-30 21:04:18

湖南湘潭岳塘经济开发区(采购人名称)的湘潭市昭山示范区易家湾镇疑似污染地块及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项目(项目名称)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编号

1、采购项目名称:湘潭市昭山示范区易家湾镇疑似污染地块及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项目

2、政府采购编号:潭岳经开财采计【2021】49号

3、采购代理编号:ZKGSF(ZB)-20212926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本项目分为三包,投标人可以选择其中的一个包或多个包进行投标,但一个单位只能中一个包,分包评审,分包定标。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说明:采购代理机构应根据采购项目特点选择或删除以下内容)

□(1)强制采购:政府采购实行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     

□(2)优先采购: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支持两型产品。

n(3)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3、采购进口产品:本次采购项目性质为服务类,拒绝进口产品投标。

4、所属行业: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第一包: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工程(污染修复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认定证书在有效期内;

第二包: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工程(污染修复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认定证书在有效期内;

第三包: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工程(污染修复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认定证书在有效期内。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方式及澄清答疑发布

1、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9月2日~2021年9月9日 17时00 分止(北京时间,下同)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在该时间段内按照相关要求办理湖南数字认证CA证书,完成本项目的网上确认投标。通过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售后不退。

3、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4、投标人应自行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采购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1年 9月23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1年9月23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地址:湘潭市岳塘区芙蓉路广电中心西侧尚玲珑小区A栋2楼)相应开标室。

4、未进行网上投标确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六、公告期限: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政府采购网、湘潭政府采购网和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2、公告内容以湖南政府采购网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疑问及质疑:

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八、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联系人姓名:袁玮唯

2、电  话:13975285116

九、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湖南湘潭岳塘经济开发区

(2)地  址:湘潭市岳塘区芙蓉大道附近

(3)联系人:左飞

(4)电  话:189732730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地  址:湘潭市岳塘区万达广场写字楼A座14楼(湘潭分公司)

(3)联系人:袁玮唯  陈旻

(4)电  话:13975285116  18973225545

(5)邮  箱:317254300@qq.com 

十、其它补充事宜

各单位不得采取挂靠、代为投标等弄虚作假手段,不得围标、串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投标资格,如果中标,中标一律无效,并赔偿采购人的全部损失。

(1)、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第一包:贰万伍仟元整(¥:25000.00元);

第二包:贰万伍仟元整(¥:25000.00元);

第三包:叁万元整(¥:3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

1、银行转账:(1)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照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系统要求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本投标人申请到的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2)各投标人需在递交投标保证金前确保本单位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中录入的基本账户与本企业的基本账户一致,如存在不一致的情况,需要及时修改注册时填写的基本账户信息。

2、保函:采用保函形式提交的,必须是金融机构或担保机构出具的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保函原件,保函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保持一致。

3、保证保险电子保单:采用保证保险电子保单的形式,投标人登录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平台,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点击“确认投标”进入投标管理页面,选择“保证保险”,系统跳转至工保网,请投标人仔细阅读投保须知及操作流程办理投保业务,具体操作详见《湘潭市投标保证保险操作手册》。

4、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保单生效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请在用途栏中注明“湘潭市昭山示范区易家湾镇疑似污染地块及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项目”第   包 字样)

(2)购招标文件款、招标代理服务费

开户名称: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湘潭分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湖湘支行

银行账号:4305 0163 7308 0000 0153

财务部联系人、电话

财务部联系人:曾会计

财务电话:18773226166

★温馨提示:为切实做好招投标活动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湘潭市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疫情防控期间参加开标活动的投标人代表要求做好以下防控措施:

1、参加开标活动的投标人代表应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事先在本公告附件处下载并自行填写完整的《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外来潭返潭投标单位应提供所在单位出具加章公章的14天内无感染证明(详见附件2)。招标代理开标现场统一收取登记表。

2、投标人代表进入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需自行佩戴口罩并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消毒;体温异常人员通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根据情况进行医学观察或按程序移送有关医疗机构就诊。未佩戴口罩,体温异常,未接受消毒的人员不得进行开标现场。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新型冠状病毒传染风险的人员,不得进入开标场所:

(1) 最近14天接触过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认患者的;

(2) 来自或途经疫情防控重点地区的来潭、返潭人员;

(3) 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可疑症状的;

(4) 未佩戴口罩或现场测量体(额)温超过37.2℃的。

4、投标单位只允许一人进入开标室参加投标,参加开标会议的代表必须是本项目的法定代表人(或分支机构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代表单位签到、递交投标文件,最大程度上减少与会人员数量。

5、实行投标文件无接触投递,进行两次消毒处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中心物业工作人员)在投标人代表和投标文件进入交易中心时进行第一次消毒处理。所有投标人代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无接触投递投标文件,在开标室指定地点完成签到递交投标文件及唱标后立即离开。投标文件进入评标室拆封后由代理公司工作人员进行第二次消毒处理,确保投标文件运输传递安全。

  对不配合上述疫情防控要求的投标人代表,工作人员有权拒绝其入场,所有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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