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土壤污染调查项目——463.65255万

发布于 2021-10-29 16:33:34
项目概况

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地块土壤污染调查项目招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广州市越秀区广卫路4号18楼招标代理部)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1月19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440111-2021-04952

项目编号:AG100071-C2117

项目名称: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地块土壤污染调查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636,525.50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4636525.50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备注:

  • 产品详细技术参数及执行标准、规格及主要配件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 监管部门:广州市白云区财政局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可以为非中小微企业或非监狱企业或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①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响应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②提供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1年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若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

③提供2021年至今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材料;若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

④提供2021年至今任意1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材料;若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

⑤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⑥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⑦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3.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3.3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3.4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显示“没有找到您搜索的企业”或“没有找到您搜索数据”,视为没有上述三类不良信用记录)。

3.5供应商应提供《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3.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①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得超过2 家,联合体需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人单位,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委派项目负责人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确认,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格式4; ②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本项目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③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招标人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 ④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3.7已登记并领购了招标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0月29日至2021年11月05日,每天上午08:3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广州市越秀区广卫路4号18楼招标代理部)

方式:1)现场领购:请供应商代表携带供应商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2)电汇领购:请按下述地址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所购采购文件项目编号,然后将汇款单复印件、供应商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加盖公章)及联系人信息发至75468455@qq.com邮箱,我公司收到邮件后当日以快递方式将采购文件邮寄给贵单位,快递费支付方式为到付。

收款单位名称: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广州市西城支行

开户账号:44001453101053000692

售价:人民币 300元/套(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11月19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广州市越秀区广卫路4号21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 2017〕141 号)

4)《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

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  称:广州市白云区土地开发中心(区政府房屋征收办、区政府征地办)

地  址:广州市白云区白云大道南118号

联系方式:020-28296881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广卫路4号20楼

联系方式:1369426278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意

电  话:13694262787

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29日

2021年10月29日

相关附件:

委托协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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