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锦州市凌河区部分地块土壤污染状况第二阶段调查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1月18日09点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2-210703-00004
包组编号:001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956099.32元
最高限价:1956099.32元
采购需求:锦州市凌河区部分地块土壤污染状况第二阶段土壤环境污染现状调查报告编制,调查报告质量标准须满足最新的国家、地方环境保护部门有关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的要求
合同履约期限:自签订采购合同之日起七日内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第二阶段工作(特殊情况根据采购单位实际情况安排调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扶持中小微型企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省级及以上 CMA 计量资质认证证书,且计量认证在有效期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1月13日至2022年01月17日,每天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
方式:线上售价:免费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1月1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投标文件递交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电子文档递交至开标现场。
五、开启
时间:2022年01月1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天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锦州市古塔区饶阳里90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谈判保证金:20000元,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缴纳至指定账户。
2.因在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对于使用电子签章的,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 CA 认证平台下载签章工具或向 CA 认证机构索要电子签章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电子文件中存在图片较多或内存较大等情况,需使用特殊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在系统中认真核对调整后的电子文件,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避免影响评审活动。
3.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903-9632,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4.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投标,供应商应按照辽宁政府采购网的要求,线上领取招标文件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务必保证与递交的电子备份文件一致,并确保备份文件能够正常读取,否则后果自行承担。
5.鉴于目前辽宁政府采购网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相关数据尚未实现互联共享,供应商应同时在以上2个网站下载招标文件,供应商未同时下载招标文件却递交投标文件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6.请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发布的变更公告,如因未关注变更公告发生的任何问题,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锦州市自然资源局凌河分局
地址:锦州市凌河区上海路陆段9-3号
联系方式:0416-26058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天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锦州市古塔区饶阳里90号
联系方式: 0416-4590111
邮箱地址:3026382214@qq.com
账户名称:辽宁天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2105016706020000025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0416-459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