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进入存量发展阶段的详细规划,《关于加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工作的通知》有哪些针对性的引导要求呢?
当前,城市已经进入存量发展阶段,我们的详细规划要从增量为主转向增存并举,既要掌握增量空间如何做详细规划,又要探索存量空间如何做详细规划,要盘活存量、把握变量、引导流量、提高质量;既要在空间维度统筹空间资源要素优化配置,加强增量空间和存量空间差异化的价值引导,又要在时间维度统筹规划、土地等各类政策工具推动规划精准有序实施,促进规划与土地政策的融合创新。此次《通知》重点聚焦在城镇开发边界内,用第四、第五两条内容强调了城镇开发边界内增存不同维度详细规划应当考虑的发展目标、动力模式。对于城镇开发边界之外的乡村地区,此前已经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村庄规划促进乡村振兴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35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村庄规划工作的意见》(自然资办发〔2020〕57号)文件进行了部署,后续将结合新形势新要求再行发布相关文件加强有针对性地引导。
其一,城镇开发边界内的存量空间,要推动内涵式、集约型、绿色化发展。随着我国城市发展方式由外延扩张式向内涵提升式转变,盘活存量空间、推进城市更新已经成为新时代城市空间治理的工作重点。而从现实情况看,大城市内部空间结构与后疫情时代生产生活方式需求不尽匹配,很多城市随着规模粗放扩张生出了一系列“城市病”。《通知》明确要围绕“人民城市”建设要求,按照《社区生活圈规划技术指南》,针对后疫情时代实际服务人口的全面发展要求,推动构建功能完整、低碳安全、复合便利的社区生活圈,将城市转化为以复合型社区为基本单元的“小微城市”有机生命体,因地制宜优化功能布局,引导形成多中心、组团式、网络化的“15分钟城市”空间结构,从源头上解决职住不平衡、钟摆式交通和公共空间、公共服务不足等问题,分散和减少城市运行风险,促进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提高可持续发展竞争力。
同时,要使城市更加宜居宜业宜游宜学宜养,《通知》明确城镇开发边界内存量空间要重点补齐就近就业和教育、健康、养老等公共服务设施短板,完善慢行系统和社区公共休闲空间布局,提升生态、安全和数字化等新型基础设施,提高城市服务功能的均衡性、可达性和便利性。要在有限的空间内实现结构优化、功能提升、职住均衡等目标,《通知》要求融合低效用地盘活等土地政策,鼓励开发利用地下空间、土地混合开发和空间复合利用,整体提升存量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要适应以人为核心的创新经济发展需要,《通知》要求促进产业园区与城市服务功能的融合,有序引导单一功能产业园区向产城融合的产业社区转变,有效提升存量空间整体价值。要强化对历史文化资源、地域景观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利用,《通知》要求各地要依据详细规划合理确定各规划单元范围内存量空间保留、改造、拆除范围,防止“大拆大建”,防止对拆迁改造范围等地域性空间管控要求全国“一刀切”。
其二,城镇开发边界内的增量空间,要强化单元统筹,防止粗放扩张。《通知》要求根据人口和城乡高质量发展的实际需要,以规划单元统筹增量空间功能布局、整体优化空间结构,促进产城融合、城乡融合和区域一体协调发展,避免增量空间无序、低效。要牢固树立土地是宝贵空间资源的理念,合理分析发展需求,在严格控制增量空间开发的同时做好战略留白、加强开发保护管控,在严守安全底线的同时重点强调了要加强耕地保护,确需占用耕地的要按照“以补定占”原则编制补充耕地规划方案,明确补充耕地的位置和规模。要保护好城市周边农村地区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以及其它优质农用地的资源,既可以保障城市粮食供应和食品产业链安全,也可以有效防止城市蔓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