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尊敬的区厅领导,您好!*
1、关于现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中,铜、锌、铅、镉、铁、锰、汞、砷、硒9项指标前面未加“总”字,也未加“可溶性”前缀。网络上有说法:在《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的修订说明对此进行了解释,指标的前6项(铜、锌、铅、镉、铁、锰)为可溶性,后3项(汞、砷、硒)为总量。在相关政府网站未见相关文件发布,上述说法是否属实?
2、关于现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中,表2“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补充项目标准限值”中的铁限值0.3mg/L,锰限值0.1mg/L,此限值为铁、锰的总量指标,还是可溶性指标?
**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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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人,您好!首先感谢您对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根据您提出的问题我厅答复如下:《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适用于各种环境功能的地表水体,其污染物浓度限值是综合各种环境功能的要求确定的,是基本要求。在满足基本要求的基础上,根据具体任务确定分析的项目是可溶态或总量。比如《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专项任务明确铜、铅、锌、镉、铁、锰指的是溶解态含量,砷、硒、汞指的是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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