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建项目产生生产废水,但排放的废水不超过原项目批的量,是否需要做地表水专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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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应编制报告表的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环办环评〔2020〕33号)规定,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槽罐车外送污水处理厂的除外)以及新增废水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项目,应开展地表水专项评价工作。不涉及新增工业废水污染物种类与水量的污染影响类项目,可不开展地表水专项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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