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原位厌氧生物修复技术,哪些情况不适宜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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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自由相重质非水相液体的污染源区不宜采用强化原位厌氧生物修复。
下列不利的生物地球化学条件,且通过工程手段难以改善或调控时,不宜采用强化原位厌氧生物修复:
a) 地下水 pH 小于 5 或 pH 大于9;
b) 温度低于 10 ℃或超过 45 ℃;
c) 硫酸盐浓度大于 5000 mg/L;
d) 氯离子浓度大于 10000 mg/L。
当地层渗透系数小于 10-6 cm/s、含水层地下水流速小于 0.01 m/d 或大于 3.0 m/d 或存在优先通道时不宜采用强化原位厌氧生物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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